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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 被阅览数:

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政协组织区直相关单位、部分政协委员,先后深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企业,采取实地视察、现场交流、专题协商、延伸调研等方式,围绕“明厨亮灶”、“食品追溯” 、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等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进行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775户,其中食品生产单位126户;食品销售单位2371户;餐饮服务单位1278户。

我区有47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33个,目前进驻义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平台企业31家。

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分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段负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以及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近年来,我区重点围绕“明厨亮灶”工程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等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积极推进“明厨亮灶”,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后厨是餐饮行业的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我区从2015年开始着力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搭建了一个方便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平台,有效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和行为自律,切实提升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目前我区“明厨亮灶”主要有“透明厨房”式、“视频直播”式和“互联网+”式三种类型,已建成“明厨亮灶”261户,其中有13户学校食堂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二)强化追溯体系建设,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建立了自身所在环节(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追溯。食品生产环节基本做到了原辅材料使用清晰、生产过程管控清晰、时间节点清晰、设备设施运行清晰、岗位履职情况清晰;食品销售环节追溯信息记录内容基本完整,数据形成闭环系统;餐饮服务环节建立了“五色台账”制度,开展了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原料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建设,实现100%可溯源,所有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食堂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48小时内的菜品质量可追溯。

(三)建设农产品追溯平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区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依托安农大的技术优势,建立了义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与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对接,平台数据同步更新,开发铜陵白姜、铜陵凤丹地方特色平台版块,全区56家规模企业、64家农资经营店和“三品一标”认证主体纳入平台管理。目前有31家企业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实现农产品带码上市,全程追溯。“三品一标”企业实施电子追溯,企业及时上传追溯信息至省级追溯平台,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目前全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电子追溯企业31家,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

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设方面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不小的距离。

(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不规范。目前我区没有统一的“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和电子化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大部分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未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只有部分学校食堂通过区教体局的内部平台,实现了远程直播,但市场监管部门没有接入监控端口,无法开展远程监管。全区食品安全流通环节“追溯”体系基本都是采用纸质记录存储,追溯效率低、效果差。各职能部门现有追溯体系相对独立,在各自的体系中运行,追溯链条不能对接,追溯信息不能共享。

(二)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机制建设不完善。“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机制不健全,没有长期规划和目标,导致建设速度不快、质量不高。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缺少覆盖食品安全全链条追溯制度设计,追溯只在各自体系中运行,无法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高效追溯。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衔接不够到位,日常监管缺乏互动联合效应。

(三)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建设推进不均衡。我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共3775家,学校、事业单位食堂和部分大型餐饮单位已基本建立智慧监管体系,但占比90%以上的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点多面广,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困难较大。开展智慧监管前期需要投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成本,造成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推进智慧监管积极性较低,工作开展流于形式。

(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共建意识不到位。在“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上,部分餐饮服务经营者管理理念落后,存在抵触心理,怕被“曝光”。部分已经实施的单位存在设备维护不到位,时常出现“瘫痪”现象。在追溯体系建设上,企业管理者追溯体系建设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面。目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认识较少,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对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关注度不高。

三、下步工作建议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我区打造全区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规划,制定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信息化建设投入大、周期长,顶层设计十分重要。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和技术要求规范建设我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实现上下级无缝对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全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实施方案,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总体发展目标和年度阶段目标。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尽早将其纳入到全区智慧监管建设的整体框架中。

(二)建立平台,实现食品安全全程智慧监管

重点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平台建设。对于学校食堂,建议借助区教体局“智慧学校”建设,整合区教体局内部平台系统,尽早实现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对于社会餐饮单位,建议建立统一的“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分步实施,率先在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养老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推进。建立我区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系统,结合农贸市场改造,探索建立智慧农贸市场,农贸市场经营户通过追溯系统平台录入商品信息,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可通过小票上的二维码追溯产品源头及流通信息,实现简单、快捷溯源。

(三)有序推进,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进一步规范我区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着力破解“记录难、坚持难、监管难”问题。强化平台建设后的运用,各有关部门要对进驻智慧监管系统的企业进行实时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长效机制,保障安全农产品在农贸市场顺利流通。目前,市商务局正在建设市级大宗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待建成后我区应强化该平台的推广应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社会共建格局

积极开展执法人员、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等各类培训,加大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相关内容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各方落实自身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区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相关情况,引导公众参与。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大型活动期间,对主动性强、行动快、建设有成效的企业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开展媒体与企业、百姓与企业现场互动活动,让媒体、百姓走进企业,了解我区“互联网+明厨亮灶”和追溯体系等建设情况,形成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共治格局。